第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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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色」字有三义
 
「色」这个字在印度的梵文和巴利文中都是rupa。这字的语根是rup,梵文的原意是「看」或「画」(见印度柏乐天教授Prof P.Pradhan与张建木合撰的「俱舍论识小」一文,「现代佛学」一卷七期)。「梵英大字典」的解释是:外表、现象、颜色、形象。伦敦巴利文佛典协会所出版的「英解巴利文字典」中,将rupa译作form(形象),figure(外貌),appearance(外形),Principle of form(形象的本质)。美国耶鲁大学梵文及比较哲学教授艾格登(F.Edgerton)以毕生之力研究佛教用梵文。因为佛教中所用的梵文,其实是一种混杂性梵文,文法及用字与一般梵文大有差异。他编了一部「佛教用混杂梵文字典」,其中对rupa一字的解释是「形象」。梵文和巴利文的原意无甚差别,都是指「所看到的东西」。
 
从「所看到的东西」(形象)引伸而为「所看到的东西里面所包含的本质」(物质,或物质性),本来只指「相」,后来演化而增加了一个新的意义——「相之质」。这是很自然的引伸。好像「波涛」本来只是大水的现象,但后来「波涛」就等于是大水,更引伸为危险,祸患、变幻等意义。
 
所以,色或有形而可见,或虽不可见而有质(如黑暗中的物体)。杂含三七七经:
 
「『譬如,比丘,画师、画师弟子集种种彩色,欲庄画虚空,宁能画不?』比丘白佛:『不能,世尊。所以者何?彼虚空者;非色,无对,不可见。」
 
佛陀说五蕴,以「色」字指第一蕴「色蕴」,简称之为「色」。于是「色」字有了第三个意义——色蕴。色蕴的直译,是「一堆看得见的东西」。
 
佛陀为什么不直截了当的说「你的肉体」,却使用一个抽象性的名词「色蕴」?如果说「肉体」,岂不是免却了后世许多混乱?
 
佛说五蕴,是教人以客观的态度,来冷眼旁观自己身体。如果说:「观察我的肉体如何如何」,首先,其中有「我」与「我的」,那是必须避免的;其次,「我的肉体」这个概念,必定会使人有种种联想,自然而然会有爱惜、贪恋、珍重健康等等情感产生,这正是佛陀期望人们努力消除的。但如说:「观察这一堆看得见的东西」,就比较容易站在第三者的立场,理智的观察自己的肉体。那是将「这一堆看得见的东西」放在想象中的实验室里,通过「正见」的透镜,丝毫不渉情感的冷静观察,看「这堆东西」到底是无常还是有常,是「我」还是「非我」。
 
所以,「色蕴」这个专门性名词,远比「你的肉体」、「我的肉体」为佳。日常用语中的名称,必定会引起人许许多多联想,以致不容易集中精神来观察和思索。
 
虽然「色蕴」简称为「色」,色处和物质也都称为「色」,但本来是不会发生混乱的。「色」字和受想行识一起用,一定指色蕴;和声香味触一起用,一定指色处;是不是指物质,在上下文中很容易分辨。
 
在任何语言中,大多数单字都含有许多不同意义,一字只有一义的情况很少。我们查字典,在每一个字下面,通常总可见到几种以至几十种不同解释。佛学中的「色」字只包括三种意义,算是少的了。就梵文中的「法」字来说,据近代学者研究,在佛学中有二十七种不同含义。
 
使用简称,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常事,一般是不会弄错的。例如「经律论」中的「经」,指三藏中的佛经;「经史子集」中的「经」,指儒家的四书五经;「金融财经」中的「经」,指经济;「东经北纬」中的「经」,指地理上的经度等等。不会有人以为「经律论」三藏的「经」中,会包括易经、诗经、书经、道德经、基督教圣经、回经可兰经等。
 
佛学中色蕴、色处、物质三者虽然都同称「色」,意义明确不同。所以引起混乱,相信并非由于误解,而是某些小乘论师的故意混同,用以支持他们哲学上的论点。
 
在中文中,「色」字主要有「颜色」及「容貌」两种意义。「女色」之「色」,是从「容貌」的意义中引伸出来的。「酒色财气」之「色」,是「爱好女色」的意思,又是从「女色」的意义中引伸出来。中文佛学中的「色」字,却成为一个专门名词,只和梵文的相等,同样含有色蕴、色处、物质三种意义,而和中文原来的「色」字脱离了联系。读佛书的人,不会误会「色」字有「容貌、女色」的含义。由此可见,既成为专门名词,意义就有了严格范围,不能再和该字的本义相混。
 
「色」字既有三种含义,近代西方佛学者也主要有三种不同译法,有人译作Body(身体),有人译作Form或Phenomenonof Matter(形象,或物质现象),有人译作Matter(物质)或Materiality(物质性)。准确的方式,是应当在三种不同场合中,分别使用三种不同的字眼。如果只用一种译法,而在三种不同场合中使用,结果必定是错了两次,只对一次。因为西方佛学者不像中国的佛经翻译家那样聪明,新创一个特定的专门名词(Technical term),就像中文的「色」字那样,使之与rupa这字相等,于是一字三用,全部正确。西方的佛学著作中有些索性不译,直接使用梵文的rupa,那就既简便,又正确。
 
英国逻辑学家贾逢斯(W.S.Jevons)所作的「逻辑初基」一书中有这样的话:
 
「只有一个清楚明确的意义、更无第二个意义的字眼,比较上是相当少的,如果不知不觉的混用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,我们不可避免的便犯了逻辑上的错误。」逻辑上的词语分为两种,只有一个意义的,称为「单义词」(Univocal term),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的,称为「复义词」(Equivocal term)。「如果一个人使用复义词,把一个词语的几种不同意义混淆了起来,在逻辑上称为犯了『复义词的谬误』。」他举了许多例子,例如「教堂」是单义词,「教会」是复义词,因为「教会」这个词有时指教堂,有时指宗教,有时指宗教团体,有时指礼拜。(页二七——三〇)
 
「色」这个字是复义词,在不同场合下有不同意义,不能当它是单义词来使用。许多佛学者学问深湛,在这个简单问题上却弄不清楚。尼那波湼卡长老(Nyanaponika Thera)对巴利文佛学研究之精,是所有学者都十分佩服的。然而他在「大罗睺罗经」的注释中这样说:「我们相信,阿毘达磨的学者们会一致同意,对于『色』这个字,在可能范围内的最佳译法是『物质』。『身体』也是很适合的同义语,这表示一个人物质性的体貌。我们对于「形象』的译法虽然十分不赞成,然而在西方哲学中,『物质』的常在不灭性,与『形象』的无常性,具有相反意义,所以我们还是保留了通用的『形象』的译法。」(『法-轮丛刊」三三期,页二九——三〇)
 
其实「色」这个字,既同时具有形象、物质(或物质性)、身体三种意义,就不必硬要用一个英文字来译它的三种种意义,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。好像英文中Colour这个字,有颜色、染料、军旗、徽章、外貌、生动、肤色、音色等等不同意义,不能将「向军旗敬礼」译成「向颜色敬礼」,不能说「黑人」是「颜色人」,「文笔华美」不能译为「文章中充满了各种颜色」,「某小姐羞红了脸」不能译作「某小姐的脸颜色了」。虽然,在上述的句子中,英文字都是同一个Colour。
 
 
各家英译
 
当代印度佛学者中最受人重视的可能是墨谛(T.R.V.Murti)教授。他的「佛教的中心哲学」一书,公认为是研究龙树中观思想的权威之作,书中对「色蕴」称为「人的物质性形象」(Material Form)(该书页五三)。
 
锡兰佛学者很多,几乎没有例外,都是属于南传上座系的。最近逝世的迦耶蒂兰凯(K.N.Jayatilleke)教授,主要由于他那部「早期佛教的认识论」一书,在世界佛学界很有地位。他另一部著作「佛陀的启示」是通俗性的,其中称「色蕴」为「有机的肉体」(Organic body)(该书页七一)。
 
缅甸是佛教国家,长期受英国统治,知识分子懂英文的甚多,但重要的英文佛学著作却颇为寥寥。缅甸佛学家释蒂拉(P.A.Thittila)以英文翻译缅文的南传第二部阿毘达磨「分别论」,其中将色蕴译为「物质性」。(页一)
 
英国巴利文佛经协会的创办人里兹·戴维斯夫妇合译巴利文「长含经」,书名「佛陀对话录」,其中将色蕴译为「物质性」(卷三、二二四页、二五五页)。
 
以研究及翻译般若经知世于名的德裔英国学者孔兹(Edward Conze),在「佛教的要义及其发展」一书中,将「色蕴」解释为「肉体」(The Body)(见该书页一四)。
 
德国学者格林(George Grimm)所著「佛陀的教义,理智与禅定的宗教」一书,在西方佛学界很受重观,其中把「色蕴」译为「肉体」,或「肉体的形象」(见该书页六七)。
 
美国哈佛大学所出版的「佛典选译」,于一八九六年发行初版,因译者华伦(H.C.Warren)编选简明,译笔畅达,八十年来销行不衰(顾法严先生选择其中一部份译为中文,书名「原始佛典选译」),该书将「色蕴」译为人身的「形象类」或「形象组」(Form-group)(页一五五)。
 
苏联佛学的列宁格勒学派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相当兴盛,这个学派的领导人是斯契尔巴茨基,他对佛家因明的研究迄今仍然很少有人超过。他的「佛学逻辑」一书中,没有直接谈到色蕴,只在讨论小乘部派对受、想、行、识等心理活动的看法时,提到与之相对的「人体的物质因素」(Physical element),当是指色蕴而言(该书页五〇七)。
 
以「涅槃的心理」一书而奠定其佛学上地位的瑞典学者约翰森(Rune Johansson,他现在是瑞典国防部研究院的生物技术研究处处长),在他那部名著中说:「从上下文看来,我们可以确信,『色蕴』这个字是指『身体』,因为这字有时用(身体)来代替。」(页七〇)
 
日本佛学者中,在世界上最著名的自然是铃木大拙,其次或许是「大正新修大藏经」的都监高楠顺次郎。他们两位都有不少见解精辟、极有价值的日文和英文著作。钤木氏的英文著作「禅学论文集」第三集中,对于「色蕴」的解释与西方学者颇为不同:「形象、感觉、思想、心态、意识这五种东西,在佛教的专门术语中称为五蕴,即一切存在事物的基本成份。因此,当提到五蕴的时候,我们可以认为是指整个物质和精神的世界。」(页二六四)。对于钤木氏,色蕴是「形象」,是整个物质世界。那是东方佛教界的传统理解。
 
高楠顺次郎的英文著作「佛教哲学要义」中的意见,似乎介乎钤木氏与西方学者之间:「人与宇宙的构造是相同的,都包括物质与精神,分别是,在人,以精神为主,在宇宙则以物质为主。人包括五组——形象(肉体)、知觉、观念、意志、意识(心)。」(页七二)。
 
另一位在国际佛学界享大名的中村元,他那部极受重视的著作,书名是「东方民族的思想方式」,讨论的是印度、中国、日本、西藏四地佛教徒的思想方式,其中把「色蕴」译为「形象」、「构成人之存在的物质因素」(页九一),另一处地方则译作「物质性」(页五四)。
 
在佛学辞典中,英国佛学会会长亨弗莱斯(Christmas Humphreys)所编的「常用佛学辞典」中对「色蕴」的解说是:「肉体,由物质及细微物质所组成」(The material body composed of physical and etheric matter)。英国林格(T.O.Ling)教授所编「佛学辞典」中解说为:「人体不断变动的物质性因素。」在锡兰出家成为长老的德国名学者惹那狄洛卡(Nyanaliloka,这是他出家后的法名)所编「佛教徒辞典」中。解说为:「肉体组」。泰国出版的「汉梵英泰佛学辞典」中,「色蕴」的英译是form(形象)。
 
「梵英大字典」(Sir M.M.Williams编)中对色蕴的解释:「佛教中的五蕴之一,指有机的肉体(The Organized Body)。」「大英百科全书」(一九五九年版)「佛陀及佛学」条中,称色蕴为「肉体」。「哲学辞典」(D.D.Runes编)「佛学」条中,称色蕴为「身体的形象」。
 
单就色蕴而言,我以为译作「活人的肉体」(Living Body)或「有机的肉体」(Organic Body)最为妥善。如单是译作Body,在英文中「尸体」与「身体」没有分别,表示不出「活生生的」之意。
 
在色处的意义下,最流行的是译作form(形象)。那是很准确的。「形象」只是「可见的现象」,不包括声处、香处、味处、触处的「物质性现象」。形象更不是物质。「韦伯斯特国际英文大字典」中解释「物质」这字时说:「物质是有实质的东西,一方面是『精神』的对义字,另一方面是『形象』的对义字。」但如以「形象」来代表色蕴,就不大准确了。
 
在作为「物质」的意义时,「物质性」这词比「物质」为佳,因为「物质性」含有「四大是物性,不是物质」的意义。
 
下面三位近代外国佛学者说明佛法中关于物质的观念,我以为是很合理的:
 
锡兰佛学家迦耶蒂莱凯说:「在佛教传统中,除了极端唯心论的唯识宗思想之外,一般关于物质的观念基本上是相同的。肯定物质世界为客观的存在。他们认为,物并不是心,物质独立存在于思想之外。」(「佛陀的启示」页六六)
 
印度的巴夏姆教授(Prof.A.L.Pasham)说:「佛家所说的物质元素,并不是永恒存在的,这与其他三个宗派不同,因为佛教十分坚定的主张,一切事物无常。」(「邪命外道的历史与教义」页二六七)。
 
英国的凯斯爵士(Sir Arthur B.Keith)是较早期的佛学者,他说:佛教中的物质元素,可以说是「闪动跳跃而化为物质;它的基本特性是行动或作用,因此,可以将之比作为一种能量的凝聚。」(「佛教哲学」页一六一)。